跳到主要內容區

校舍及校地面積-以「校」

校舍總樓地板面積

  • 包括普通教室、特別教室、實習工場及實驗室、教師研究室、學生研究室、辦公室、會議室、禮堂、圖書館、體育館(含學生活動中心)、餐廳、學生宿舍、單身教職員宿舍、有眷教職員宿舍、其他等。

校地面積總計

  • 係指【可使用校地、無法使用校地】面積,並以現有使用面積列計,包括租借入者,不包括租借出者。
  1. 可使用校地:係指可使用校地之面積應等於校舍佔地面積(指建築物之地基)、運動場地(以露天者為限)、其他校地(花圃、空地、道路、未興建之空地,露天停車場等)之面積相加。
  2. 無法使用校地:係指山坡地….等。
  • 本表資料不包括學校附設醫院、農林畜牧作業組織(例如附設醫院、附設農場、附設林場)之場地及建築。
  • 本統計以「平方公尺」為統計單位。

資料來源

  • 資料由【教育部高教司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之「校2. 校地校舍面積明細表」、【教育部技職司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之「表8-5校地校舍面積統計表」產出,並由【教育部統計處】彙整提供,以每年10月15日為統計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