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專任教師升等通過人數及其通過比率-以「校」

是否為教育部全部授權自審學校

  • 係指學校依「教育部授權專科以上學校自行審查教師資格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經教育部全部授權自行審查「各等級教師資格」者(含授權自審觀察期),則為【是】;若僅經教育部授權「部分教師等級」自審者或未經教育部授權者,則為【否】。

專任教師升等方式

  • 係指學校專任教師依「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審定辦法)條文送審之類別,包括學位論文(文憑送審);專門著作;藝術作品(作品及成就);應用科技(技術報告);體育成就(作品及成就);教學實務(技術報告)】等:
  1. 學位論文(文憑送審):係指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19條規定送審。
  2. 專門著作:係指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14條規定送審。
  3. 藝術作品(作品及成就):係指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17條規定送審。
  4. 應用科技(技術報告):係指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15條規定送審。
  5. 體育成就(作品及成就):係指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18條規定送審。
  6. 教學實務(技術報告):係指符合「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辦法第16條送審。

專任教師申請升等之人數

  • 專任教師升等人數:係指學校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專科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公立專科以上學校辦理教授副教授延長服務案件處理要點」、學校制定「專任教師基本授課時數」等相關規定聘任之專任教師,包括任教中、帶職帶薪、留職停薪及借調到政府單位之專任教師申請升等人數,不包括借調至他校或民間之專任教師升等人數。
  • 專任教師申請升等之人數:係指符合前揭定義之學校專任教師【申請各等級教師升等審查】人數。

專任教師通過升等之各職級人數

  • 係指學校專任教師通過並獲教育部核發【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證書之各等級升等人數。

專任教師通過升等比率(%)

  • 係指學校【通過升等專任教師人數】占【申請升等之專任教師人數】之比率,計算後之數值超過100%者,將以100呈現。

資料來源

  • 資料由【教育部高教司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之「教3.專任教師通過升等明細表」、【教育部技職司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之「表1-5.教師升等資料表」提供,每年10月統計前一學年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