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各項經常支出情形-以「校」
各項經常支出情形
- 係指人事費支出(含退休撫卹+超額年金)、業務費(不含折舊及攤銷)、折舊及攤銷、獎學金支出、補助弱勢清寒學生之助學性支出、建築物及設備之維護費用、利息費用、(各項投資、基金及附屬機構損失)、其他校務支出及合計。
- 業務費係學校處理一般事務所需之各項費用,包括行政及教學所需之文具、紙張、印刷、郵電、水電、運費、差旅費、租金、保險費、燃料、物品、公關、慶典福利、研究訓練、進修補助及各項雜支等屬之。
- 其他校務支出主要為學校試務費、財產交易短絀、雜項支出與董事會之出席及交通費等。自107學年度起配合「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修正,其他校務支出項下包含銷貨成本項目。
資料來源
- 資料由【教育部會計處】提供,並以學校決算數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