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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可用資金、本學年現金增減情形-以「校」

私立學校可用現金

  • 私立學校決算之【可用資金】,係指學校短期內可自由運用之資金,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10條第2項規定,可用資金指現金(含銀行存款)加上短期可變現資產及扣除短期須償還負債之合計數。
  • 私立學校可用資金計算公式如下:
  1. 現金及銀行存款(A) 【短期可變現資產(B=1+2)=流動金融資產(1)+應收款項淨額(2)】,【短期須償還負債(C=3-4+5+6)=流動負債(3)-預收款項(4)+存入保證金(5)+應付退休及離職金(6)=可用資金(D=A+B-C)

私立學校本學年現金增減情形

  • 私立學校決算之【本學年現金增減情形】,係指學校於1個學年度內,透過營運活動、投資活動及融資活動而產生之現金(包含銀行存款)流入及流出之淨額。
  1. 營運活動淨現金流入(出):指學校透過校務活動產生之經常門現金收入與支出及非屬投資或融資活動所產生之現金流入及流出之淨額。營運活動現金淨流入為學校資金結餘之主要來源,係衡量學校在不借助外部融資來源下,學校營運產生之現金流量足以償還借款、維持營運能力、及進行新投資之指標。
  2. 投資活動淨現金流入(出):指學校取得和處分固定資產、附屬機構投資及其他非屬約當現金項目之投資活動等,所產生之現金流入及流出之淨額。該等現金流量代表學校為獲得能產生未來效益及現金流量之資源而支出的程度。
  3. 籌資活動淨現金流入(出):指學校債務之規模及債務組成項目發生變動,所產生之現金流入及流出之淨額。
  4. 匯率變動影響數:指外幣現金餘額按期末結帳匯率換算成新台幣,大於按外幣收付當時匯率或當期加權平均匯率換算成新台幣之收支差額者(107.12首次新增)。

資料閱讀說明

  • 短期可用資金如為負值,表示學校短期內無可自由運用之資金,學校如有投資活動(如:購置固定資產)與融資活動(如:償還債務)之資金需求,須仰賴未來各學年度營運活動所產生之現金結餘或附屬機構盈餘撥充學校基金以支應校務營運所需,如上開資金不足以挹注,學校恐須處分固定資產或透過舉借債務等方式因應。
  • 本學年現金(含銀行存款)增減情形小計數如為負值,表示學校該學年度營運活動所產生之淨現金,不足以支應該學年度之投資活動(如:購置固定資產)與融資活動(如:償還債務)所需,須仰賴學校歷年滾存之現金支應,又上開資訊僅表達學校ㄧ個學年度之現金增減情形,如該校當學年度有興建或處分不動產、增加附屬機構投資或舉借債務等,皆會使現金異常增減,爰應參酌歷年資料作綜合評估。
  • 學校單項財務指標欠佳,並不表示學校整體財務狀況異常,仍應配合學校歷年財務報表之資訊及非財務資訊(如:註冊率)作綜合判斷。

資料來源

  • 資料由【教育部會計處】提供,並以學校決算數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