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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16. 114學年度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1-27
總計 不予再聘之各項理由人數
僅規劃單一學期開課 課程調整無開課需求 兼任教師專業與課程不符 原開設課程改由專任教師授課 原開設課程改由其他兼任教師授課 轉任校內專任教師 轉任校內其他職務 無繼續任教意願 教學滿意度不佳 因學生選課人數未達開課標準 轉任其他學校(機關或組織)專任職務 兼任教師本職機關未同意授課 未能配合課程安排時間 兼任教師個人健康因素 兼任教師個人生涯規劃 經學校聘任程序審議後,未通過聘任 死亡 其他因素
46 17 4 0 5 2 0 0 3 1 3 0 0 1 0 1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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